第一條? 為確?;饡黜棙I務活動的順利開展,加強項目及協議管理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根據本會宗旨,設立資助項目主要有以下方面:
1、改善革命老區"吃水難""行路難""就醫難""上學難"項目;
2、資助革命老區烈士后裔及貧困學生讀書項目;
3、資助革命老區紀念園地俢繕項目;
4、資助貧困老區建設和發展的項目;
第三條 資助項目主要根據以下方面進行立項:
1、根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,進行資助的項目;
2、根據各市、縣(區、市)老區促進會向省老促會提出申請,經省老促會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;
3、根據本會開展義賣、義捐專項募資活動資助的項目;
4、根據各市、縣(區、市)老區促進會向我會提出申請的資助項目;
5、根據捐贈人定向資助的項目。
第四條 資助項目的審核。
1、項目資助報告經本會理事長審批后,一般項目報理事會研究批準,重大項目經理事會審查批準后方可立項;
2、對個別金額不大,急需資助的項目,可經理事長會議或理事長審批。
第五條?資助項目實施。
1、項目實施前,本會要與項目實施地老促會簽訂項目實施協議,對協議履行全過程進行跟蹤管理;
2、辦公室根據項目協議,將資助款撥至項目實施地的老促會銀行賬戶;
3、推行項目負責人制度,我會有權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管理,也可以委托當地老促會代為管理;
4、本會在項目實施后,可不定期檢查,項目實施單位按需對我會不定期匯報,確保項目按計劃有序推進、資金流轉按預算執行;
5、加強項目管理,防止發生糾紛。協議履行過程中,如果由于職能部門和經辦人的過錯造成單方面違約、從而釀成糾紛的,應由職能部門和經辦人負責,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。
第六條? 資助項目的管理。
1、資助項目實施后,辦公室應對每項資助項目建立檔案,做好資助項目的跟蹤管理;
2、?本會每年對資助項目應進行抽查,同時委托項目所在地的老促會代管理,監督項目落實情況;
3、?資助的項目完成后,項目履行方應向我會報告項目完成情況,并提供驗收材料報告。
2015年1月